铜陵县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
为做好2014年公开选调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工作,根据铜陵县教育和体育局、铜陵县人力资源局《关于公开选调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的实施方案》(教〔2014〕68号)文件,现就2014年铜陵县选调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原则
(一)坚持公开公平,竞争择优的原则。实行阳光操作,做到信息公开,过程和结果公开。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采取考试、考察相结合的方式,全面综合评价,择优选调。
(二)坚持统一规范,统筹协调的原则。健全选调工作协调机制,确保公开选调教师工作规范、有序开展。
二、选调岗位
学校名称 |
选调岗位 |
选调人数 |
资 格 条 件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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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专业 |
教师资格 |
农村学校 任教年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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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三中 |
初中语文 |
1 |
本科以上 |
汉语言 文 学 |
教师资格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。 |
满6年以上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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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数学 |
1 |
本科以上 |
数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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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英语 |
1 |
本科以上 |
英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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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实小 |
小学语文 |
2 |
大专以上 |
教师资格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。 |
满6年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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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数学 |
1 |
大专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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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英语 |
1 |
大专以上 |
三、选调条件
(一)报考对象为本县农村在编在岗教师,且在农村学校工作满6年以上(2008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,以人力资源局介绍信或招聘录用通知时间为准)。
(二)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遵纪守法,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(三)报考县三中教师岗位应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专业与选调岗位一致,初级以上职称;报考县实小选调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专业与选调岗位一致,初级以上职称。
(四)身心健康,能适应岗位要求。
(五)由于县三中、县实小目前没有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,对具有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选调教师,选调到县三中和县实小任教,专业技术职务须调整聘任为初级岗位,并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重新核定。今后,所在学校中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有空缺时,由所在学校按照本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进行竞聘。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得报考:
1、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;
2、受党纪、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立案审
查的人员;
3、近六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人员;
4、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四、选调工作程序
(一)发布公告。6月13日,在县教体局、县人力资源局网站发布。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
2、报名地点:县教体局二楼会议室。
咨询电话:2107636 8814900
3、报名方式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考人员应本人到场,提供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同时递交经学校(县直学校或中心学校)初审的《铜陵县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》和近期二寸免冠相片3张。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,且中学教师不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,小学教师不可报考中学教师岗位。
4、有关事项
(1)在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按足龄计算,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,期间因工作变动单位可累计。
(2)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:1方能开考;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,取消该岗位选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调人数。
(3)按照省物价局、财政局皖价费〔2009〕118号文件规定,面试考试费每人80元。
(4)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,当场予以审查认定。经审查符合条件者,由县教体局和人力资源局核发《准考证》。考生于7月3日到县教体局政工股凭面试缴费发票和身份证领取《准考证》。
(5)考生凭《准考证》和有效身份证按照《准考证》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。
(6)在报名、考试、考察、录用等每一个环节,都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(三)面试。此次选调教师采取面试办法,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。
面试时间、地点:初定为2014年7月5日,具体见《准考证》。
(四)面试办法。考生上一节指定篇目的考评课,并回答主考官随堂提出的问题。同一学段学科面试的题本相同。面试前,考生分学段、学科抽取面试顺序号,45分钟备课,上课限时15分钟,考官在异地聘请,按学科类别编组,每组7人,当场评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取5个考官的平均分,面试总分为100分。
(五)参照省招聘教师办法,县教体局选派到四川松潘县、新疆和田区,安徽固镇县、怀远县、五河县、潜山县、太湖县支教教师,将其面试成绩增加1分。
(六)考察与公示。根据选调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公示人选。出现考生成绩相同时,以考生在农村工作年限长优先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、职业道德、遵纪守法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。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和考生所在学校共同进行,3日内完成考察政审及结果认定上报工作。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该考生选调资格,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考察工作结束后,提出拟选调人选,报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,公示期限为5天,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。
(七)录用。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。
五、纪律要求
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,县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,对没有按本方案规定,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,一经发现并查实,视情节轻重,分别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
监督举报电话:
县监察局:8812645
县人力资源局;8829592
县教体局:2107606
铜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铜陵县人力资源局
2014年6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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