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选调
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公告
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,面向黄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充实有关事业单位。根据县委办、县政府办《印发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歙办发〔2007〕40号)及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一、选调人员原则及方法(一)选调原则:①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。②坚持统一组织,分工负责。(二)选调方法:①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,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选调。②县委党校、县疾控中心、县教研室、县电教馆、县招生办公开选调人员工作,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与考核等程序进行;城区学校选调人员工作,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、笔试、考核等程序进行。县监察局对整个选调工作进行监督。二、选调职位(专业)及计划名额选调计划名额、范围对象、资格条件要求等信息详见附表。三、选调人员程序1、报名:2010年6月14日至18日在县政务中心(县经济开发区)人社局窗口报名。考生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,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。报考人员需填写《歙县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》(一式二份),并缴纳考务费90元。2、笔试:满分为100分。课目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,分值分别占40%和60 %。笔试时间为7月17日上午8:00--11:00。笔试准考证7月14日到县政务中心(县经济开发区)人社局窗口领取,不再另行通知。笔试成绩可于7月20日到县人社局查询。如笔试分数同分,以专业分数高者优先选调。3、面试:经笔试后,分专业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: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,若笔试人员少于3名,则全部参加面试。面试满分100分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县委党校选调人员的面试采取试讲课的方式进行(指定本专业内容),主要考察应试者把握教学目的、方法和具备基本功等情况。县疾控中心、县教研室、县电教馆、县招生办选调人员的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以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笔试、面试后,按5:5比例加权合成总分,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。报考县教研室、县电教馆、县招生办的考生,在笔、面试加权合成总分的基础上,有下列加分因素之一的予以加分计入考生总成绩。然后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。A、取得县级“教学新秀”(教学能手)、“骨干教师”、“学科带头人”称号的分别加1分、2分、3分;取得市级“教学新秀”(农远教学应用新星)、“骨干教师”、“学科带头人”称号的分别加2分、3分、4分;取得省级“教坛新星”(农远教学应用新星)及以上称号的加5分。以上加分因素只取最高一项,不累计加分。B、现任县相应学科中心组成员加2分;现任市相应学科中心组成员加3分。不累计加分。C、在省级以上刊物(有CN刊号)发表文章1篇加0.5分,最高加2分。D、课堂教学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加1分;获省一等奖加2分。不累计加分。E、省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已结题的,课题负责人加2分。考生报名时,需提供以上加分因素的相关证明材料。4、考核:分单位、专业、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。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有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和不合格的;有弄虚作假行为的;其他不宜选调的,考核均定为不合格,不予选调。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。考核后,经领导小组确认拟选调人选,公示一周无异议的,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作出工作安排意见,有关部门办理调动、聘任上岗、入编等相关手续。附:歙县部分事业单位2010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○一○年六月三日 歙县部分事业单位2010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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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: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 发布时间:2010.6.3 | 县选调办电话:0559-6513244 | ||||||||
序号 | 主管部门 (选调人数) | 选调单位 | 选调 人数 | 范围对象 | 报 考 条 件 要 求 | 咨询 电话 | ||||
专业(岗位)及计划 | 学历(学位) | 年龄 | 性别 | 其 他 | ||||||
1 | 县教育局 | 教研室 | 2 | 本县教育系统内在职教师 | 小学数学教研员1 | 专科 | 40周岁以下 | 教龄10年以上,中级及以上职称,身体健康,具有相应教师资格,中学教师报考需具备对口专业学历 | 0559- 6519815 | |
初中历史教研员1 | 本科 | 专业对口,教龄10年以上,中级及以上职称,身体健康,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| ||||||||
电教馆 | 1 | 本县教育系统内在职教师 | 电教员1 | 本科 | 35周岁以下 | 男 | 计算机或信息技术专业学历,教龄3年以上,身体健康 | |||
招生办 | 1 | 本县教育系统内在职教师 | 工作人员1 | 本科 | 35周岁以下 | 中文专业学历,教龄5年以上,身体健康 | ||||
城区学校(初中) | 13 | 本县农村学校在职教师 | 语文2、数学3、英语4、政治2、物理1、化学1 | 专科 | 45周岁以下 | 教龄5年以上,身体健康,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| ||||
城区学校(小学) | 10 | 本县农村学校在职小学教师 | 语文3、数学3、英语4 | 专科 | 45周岁以下 | 教龄5年以上,身体健康,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| ||||
2 | 县组织部(2) | 县委党校 | 2 | 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| 汉语言文学1、政史或哲学1。 | 本科学士 | 35周岁以下 | 男 |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及以上证书 | |
3 | 县卫生局(2) | 疾控中心 | 2 | 本县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| 医疗、公共卫生(预防医学)、放射 | 大专及以上 | 35周岁以下 | 公卫(预防医学)专业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;从事基层公共卫生工作(专、兼职)2-3年以上;医师以上职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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